热点·国家生态 5.16-5.31
01 水利部:今年重大水利工程确保新开工三十项以上
记者从水利部获悉,水利部日前举行推动2022年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专项调度会商,强调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确保2022年新开工30项以上。
今年以来,水利工程投资提速推进。今年1-3月,全国完成水利投资1077亿元,同比增长35%。4月26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强调,要加强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建设的重点,着力提升网络效益。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推进重点水源、灌区、蓄滞洪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
水利部表示,2022年可完成水利工程投资约8000亿元。将重点推进55项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实施1700余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约570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魏山忠表示,各级水利部门要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审批立项和开工建设。坚定目标不动摇,抢抓机遇,按照前期工作进度安排和开工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力争提前完成、超额完成。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细化实化前期工作和开工各环节的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前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加快用地预审、移民安置、环评等要件办理和可研审批。
此外,要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台账管理,构建矩阵,挂图作战,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开展调度会商,加强对进度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导。要提前落实好建设资金,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条件后尽早开工建设。
02 水利部印发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近日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
(一)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根据“全国水利一张图”要求,同步推进水利普查以外其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对于不依法依规,降低划定标准人为缩窄河道管理范围,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地方及时整改,并依法公告。
(二)因地制宜安排河湖管理保护控制带。严禁以任何名义非法占用和束窄。各地可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及河湖自然风貌保护等需求,在已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的基础上,探索向陆域延伸适当宽度,让广大人民群众见山见水,共享河湖公共空间。
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三)严格岸线分区分类管控。加快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划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严格管控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
(四)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对跨河、穿河、穿堤、码头、渡口等涉河建设项目,不得超审查权限,不得随意扩大项目类别,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
(五)严格管控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等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六)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的耕地,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于确有必要保留下来的耕地及园地,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围堤,不得种植妨碍行洪的高秆作物,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
(七)依法依规处置。严守安全底线,聚焦河湖水域岸线空间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
(八)对增量问题“零容忍”。2018年底河湖长制全面建立,将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的涉水违建问题作为增量问题,坚决依法依规清理整治。
(九)对存量问题依法处置。对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依法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对桥梁、码头等审批类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规范整改,消除不利影响。
(十)对历史遗留问题科学评估。逐项科学评估,影响防洪安全的限期拆除,不影响防洪安全或通过其他措施可以消除影响的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处置。
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生态修复
(十一)推进河湖水域岸线整治修复。组织开展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对违法违规占用岸线,妨碍行洪、供水、生态安全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退出,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岸线利用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岸线整治修复应尽量保持原有自然风貌。
(十二)规范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推进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打造滨水生态空间、绿色游憩走廊。具备条件的河段,滩地绿化可与防浪林、护堤林建设统筹实施。
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能力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河长办要协调有关责任部门共同推动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要发挥统一规划、治理、调度、管理作用,全面加强对流域内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的协调、指导、监测。
(十四)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和水行政执法力度,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畅通公众举报渠道,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加强行政与公安检察机关互动,完善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十五)加强河湖智慧化监管。实现部省河湖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快数字孪生流域(河流)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推进疑似问题智能识别、预警预判,对侵占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实现动态监管。
(十六)强化责任落实。地方各级河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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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全过程、全链条模拟!海委开展大清河洪水防御联合演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于5月26日组织开展大清河洪水防御联合演练。
本次演练以大清河发生超标准洪水为背景,以“63·8”历史洪水为基础,根据郑州“7·20”特大暴雨对雨型、雨量进行适当调整,并将南支降雨洪水过程放大到超100年一遇。演练调度运用了小清河分洪区等5个蓄滞洪区及枣林庄、新盖房等5个水闸枢纽,利用大清河水旱灾害防御“四预”平台,实现了“降雨—产流—汇流—调度—演进”的全过程展示以及洪水“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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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地方行动 5.16-5.31
01 站得“高”,望得“远”——科技赋能河湖管护新模式
自福鼎市河湖物业化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短短半个月内,全市河道专管员已累计巡河870次,发现问题201余件,整改率达93.72%。在天气状况良好时,无人机巡河飞手通过每日“云端巡河”,对负责片区网格内的主要河流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待无人机巡河作业完毕,巡河飞手将第一时间上传视频及图片素材至河湖生态智慧管护平台,实现从巡河工单生成到派发、处理的全流程闭环,达到河道精细化管理的目的,整体效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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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福建省委书记尹力在福州永泰调研
5月17日,省委书记尹力深入福州市永泰县的山村古庄、产业园区、水利项目等,实地调研推进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尹力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因地制宜,找准自身优势,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当地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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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6年建设海防林75万亩,福建打造全国最美海岸线
2018年6月,长乐区启动福州滨海新城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现已完成一期、二期建设任务,累计植树造林9600余亩。去年,位于长乐沿海地区的福州滨海新城岸段作为福建省唯一代表,成功入围“全国美丽海湾案例”。今年,长乐区沿海防护林建设经验获得全省推介。长乐区的创新实践是福建省沿海防护林建设的缩影。
高位推动“造福工程”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福建生态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德政工程”“造福工程”。
新一期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以来,福建沿海各地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为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创新基干林带改造模式,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6年来,全省累计完成沿海防护林建设75.43万余亩,其中新造基干林带4.35万余亩、林带修复提升52.68万余亩、封山育林18.4万余亩。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沿海防护林建设,将沿海防护林列为林业“八大工程”首位,多年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真抓实干、扎实推进。福州市委主要领导强调“先造森林再造城”的森林城市创建理念,高起点推动福州长乐区滨海新城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于2018年启动“绿岛花城建设”3年行动计划,强力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去年12月,国家林草局将平潭和东山两县确定保留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
多措并举破解难题
面对沿海地区人多地少、造林地落实难的实际,福建沿海各地采取多种措施,解决造林用地问题,推动沿海防护林建设。
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区通过征迁沿海滩涂养殖设施,营造了宽300米的沿海基干林带。平潭综合实验区持续扩大幸福洋吹沙地造林,2012年以来共完成吹沙地造林2.3万余亩。东山县采取“征、租、补”等多种方式,开展沙泥岸基干林带断带造林、农田林网建设,对县内主干道和溪岸两侧的绿化带进行增排扩行,进一步拓展了造林绿化空间,提升了沿海防护林整体防护效能。
红树林是沿海基干林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滨海湿地生态安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福建省自1998年启动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以来,就把红树林纳入了建设范畴。据统计,红树林面积已由2001年的9225亩,增加到现在的1.95万亩。
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为持续加大沿海防护林建设投入,福建省级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沿海基干林带建设补助。
与此同时,沿海各市、县(区)也加大投入力度。福州市长乐区规划分三期投入14.34亿元建设滨海新区沿海基干林带,目前一、二期已经竣工验收。经过两年多的养护,基干林带外侧的木麻黄已从初植时的1.2米高长到平均6米高,内侧的银合欢、黄花风铃木、三角梅,高低错落,竞相开放。
创新模式科技助力
沿海地区土壤盐碱含量高,通透性较差,造林难度大。福建沿海各地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创新造林模式,进一步提高了沿海防护林建设质量和成效。
“沿海防护林是沿海地区人民的‘生命林’‘保安林’,是保障福建沿海经济繁荣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下一步,福建将重点围绕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红树林保护和发展、滨海湿地保护与恢复、农田林网和城乡绿美化,构筑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沿海绿色屏障,打造全国最美海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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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资讯 5.16-5.31
01 九部门发布智慧社区意见,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
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近日,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在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方面,要聚合社区周边商超、物业、维修、家政、养老、餐饮、零售、美容美发、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资源,链接社区周边商户,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优先开发符合“三农”需要的技术应用。
02 民航局发布《2021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民航局发布《2021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1年底,获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传统通用航空企业599家,获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的无人机通用航空企业12663家,全国通用航空共完成飞行117.8万小时。2021年,净增通用机场31个,全国在册管理的通用机场数量达到370个。
截至2021年底,全行业无人机拥有者注册用户达78.1万个,其中,个人用户71.8万个,企业、事业、机关法人单位用户6.3万个。全行业注册无人机共83.2万架。全行业无人机有效驾驶员执照12.08万本。2021年,参与民航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的无人机飞行小时共有143.6万小时。
更多内容,【详见】附全文!民航局发布《2021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